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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集团长沙代表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代理机构选聘项目磋商公告

2025-03-26

  三湘集团长沙代表处拟对三湘集团长沙代表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诉讼代理机构选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事务所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一、选聘要求

  (一)选聘条件

  1.诉讼代理机构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经营实体。

  2.应当组建为本诉讼项目所需的律师团队,委派律师团队固定,服务团队律师不少于5人,其中主办律师(出庭)2人,具有较强的民事诉讼专业能力,熟悉公司法及破产法律事务。

  3.拟派的律师服务团队,须具备律师执业证,其中主办律师具有10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服务团队其他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4.服务方案中应附律师服事务所简介和律师团成员个人简历。

  (二)服务内容

  1.厘清该项目权责,理顺各方法律关系,充分评估项目整体风险,确定诉讼方案。

  2.起草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参加开庭并推进诉讼进程。

  3.收集整理证据,出具书面代理意见。

  4.代理我司及长沙代表处同社会各方进行协商谈判。

  5.在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办理有关事宜。

  6.诉讼活动中,及时向我司报告案件进展,根据需求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7.提交书面结案报告。

  (三)服务期限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案件及代理范围内其他案件终结之日止。

  (四)代理范围

  1.代理三湘长沙代表处参与(2024)湘0102民初24985号案件(以下简称“本案”);

  2.代理三湘长沙代表处因本案中《还款协议》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引发的其他案件(如确认《还款协议》无效案件、因《还款协议》导致的损害责任案件、与《还款协议》所涉债权债务有关的借贷案件等)。

  3.在前述第2项所列的“因本案中《还款协议》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引发的其他案件”之外,处理三湘长沙代表处与湖南三湘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因其他债权债务而引发的其他案件。

  4.代理上述案件范围的审理及执行终结,包括本诉、反诉、一审、二审(如有)、执行阶段(如有)、再审(如有)、重审(如有)、调解等。

  (五)代理费用

  费用控制价采用基础加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基础部分不超过5万元,风险部分以案件结果为基础,按比例收费,总体控制价不超过65万元

  二、磋商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磋商文件获取联系人:李先生(14715035059)

  2.投标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30日17时00分。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路潇湘华天酒店22楼2212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湘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四、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三湘集团长沙代表处

  招标机构:三湘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路潇湘华天酒店2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4715035059

  电子邮件:sxjt_20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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