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 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三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实力雄厚、经验丰富、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
一、审计服务工作范围
1.国资委监事会检查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包括股权产权关系不清晰、关联方单位长期往来款挂账不清晰等;
2.资产底数不清楚的问题,包括集团公司合并范围内及合并范围外各有关公司的账内账外资产情况清查;
3.湖南炎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底的专项审计;
4.有关工程项目的专项审计;
5.其他不限于以上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如对外投资、财务检查等)。
二、评选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以最高分的单位为中介服务单位。详见如下:
条款号 | 评选因素 | 评选标准 | |
1 | 评选 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竞标函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密封 | 经监督人或采购人确认的密封情况检查表结果符合密封要求 | ||
授权函 | 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是经签字盖章的有效授权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服务质量: 50 分 管理水平: 10 分 项目报价: 40 分 | |
2.1 | 人员配备 (10分) | 人员组织形式合理、结构清晰、人员数量和人员专业结构配备合理能满足项目审计要求,优的计10-7分,良好的计6-4分,一般的计3分。 | |
项目业绩 (10分) | 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相关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合同,提供1个2分,上限10分。 | ||
审计质量和保障措施(30分) | 审计目标、范围明确具体,审计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审计方案应全面且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质量保证措施和手段应科学合理、可靠、切实可行,重点性措施突出。优秀的计30-21分,良好的计20-11分,一般的计10-0,不合理的不计分。 | ||
2.2 | 管理水平(10分) | 1.具有完善的公司组织结构的,计5分;2.具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的,计5分。 | |
2.3 | 固定费用报价 (30分) | 以各单位固定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 (1)投标价格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评分自基本分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5%减1.5分,最低减至0分【投标报价评分=基本分-100/5*1.5* (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 (2)投标价格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评分自基本分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5%减1分,最低减至0分【投标报价评分=基本分-100/5*1* (基准价-投标价)/基准价】。 | |
费率报价 (10分) | 以各单位费率的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 (1)投标价格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评分自基本分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5%减1分,最低减至0分【投标报价评分=基本分-100/5*1* (投标价-基准价)/基准价】; (2)投标价格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评分自基本分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5%减0.5分,最低减至0分【投标报价评分=基本分-100/5*0.5* (基准价-投标价)/基准价】。 |
三、审计服务费
本次审计服务费费上限值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服务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服务合同款分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预计总金额20%;第二次支付时间为专项报告获公司认可并完成省国资委巡察问题整改实施后付至合同预计总金额60%;第三次支付时间为中介机构已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所有义务后一次性支付剩于款项。每次付款前须提供等额正规增值税专业发票。
五、中介机构应征资格
1.在湖南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内;
2.遵守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或处罚记录;
3.具有非常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特别是具有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经验的;
4.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控股50%以上),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六、比选时间
三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服务项目中介机构比选活动于2021年2月9日开始,至2021年2月28日结束。
七、现场提交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近3年内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相关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合同原件;
4.投标文件3份(含审计服务方案、公司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近3年内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相关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服务合同扫描件等资料);
5.密封的投标报价书并加盖公章。
八、比选程序
1.现场签到;
2.现场资格验证:核验各潜在受托人代表的合法身份(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
3.报价:现场提交密封的投标报价函;
4.确定单位:当场宣布中标结果并请参选单位签字确认。
九、相关声明
1.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本次比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芙蓉区古汉国际广场写字楼12楼
联系人:陈艳春 电话:18974980836
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2月9日